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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行政-何謂痛苦指數?失業率?消費者物價指數?(1703-20130422-00003)

  • 發布單位:主計處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主計處

一、「痛苦指數」,為失業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(簡稱CPI)年增率二者加總,用以衡量人民生活的痛苦程度。
二、「失業率」,係指失業者占勞動力之比率,其中失業者,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15歲,同時具有下列條件:1.無工作;2.隨時可以工作;3.正在尋找工作或已找工作在等待結果;此外,尚包括等待恢復工作者及找到職業而未開始工作亦無報酬者;勞動力則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15歲可以工作之民間人口,包括就業者及失業者。
三、消費者物價指數,是用以衡量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及服務價格水準之變化。其中消費性商品及服務,舉凡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等消費性商品(如手機)及服務(如美髮)均包含在內;非以消費性為目的的商品及服務均不包括,如健保費、所得稅(支出與享用無對等報償關係)、房地產、股票、債券(具投資或儲蓄性質)等。另房價雖不列入查價範圍,但住宅用房屋及住宅修繕費用等消費性支出,則包括在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