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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06-19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會計管理科
112-12-1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會計管理科
112-12-11轉知行政院訂定「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」,並自112年12月11日起生效。另「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編製要點」自112年12月11日停止適用。基金科
112-05-22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「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」基金科
112-05-08轉知行政院訂頒之「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直轄市及縣(市)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」,並自112年5月4日生效。基金科
112-02-02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之「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要點」,並自109年1月14日起生效。經濟統計科
112-01-03轉知行政院修正「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」,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。基金科
111-05-10轉知行政院訂頒之「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直轄市及縣(市)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」,並自111年5月10日生效。基金科
109-09-30轉知行政院修正「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實施方案」第四及五點基金科
109-03-16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訂之「地方政府及所屬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修訂作業規範及注意事項」。公務統計科
109-01-16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月9日函送之「國內出差交通費報支相關事項問答集」1份。預算科
108-12-26轉知行政院訂頒之修正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五點、第八點,並自109月1月1日生效。預算科
108-01-24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訂之「地方政府各機關辦理公務統計方案相關作業之注意事項」。公務統計科
108-01-16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「地方政府統計資料發布注意事項」,並自108年1月11日起生效。公務統計科
107-12-21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公務統計方案實施要點」,並自107年12月19日生效。公務統計科
107-12-10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各機關統計資料發布要點」,並自107年11月28日生效。公務統計科
107-12-10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統計法施行細則」,並自107年11月9日生效。公務統計科
107-12-10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,「統計法」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07年6月20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5691號令公布。公務統計科
104-12-29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行業標準分類(第10次修訂),並自105年1月1日實施。公務統計科
103-10-30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,修正「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要點」,並自即日起實施。公務統計科